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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私刑正義的興起,你覺得最大的成因是什麼? [打印本頁]

作者: 小小懶懶熊    時間: 2019-2-22 02:29 PM     標題: 私刑正義的興起,你覺得最大的成因是什麼?

本帖最後由 KUROMAX 於 2019-2-22 10:36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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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彰化林小妹遭姨丈性侵虐待致死,憤怒的鄉民包圍警局欲替林小妹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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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蘆洲肉圓爸只因為肉圓沒加辣,就對兒子和妻子施暴,後被鄉民逼吃辣椒及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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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桃園狼醫林勤人性侵女病患,車輛及私人住家今清晨慘遭不滿民眾蛋洗。

從八里媽媽嘴的雙屍命案(謝依涵)、到內湖隨機殺童事件(王景玉)、以及許多社會案件,

原本「殺人償命,天經地義」的可預期結果,經由某些人一句「可教化」,就讓這些罪大惡極的凶手逃過死刑,

隨著許多社會案件的判決結果讓社會大眾的期待落空,「私刑正義」的聲浪也開始逐漸浮現。

從去年彰化林小妹妹遭到姨丈性侵還虐待致死,到這兩天狼醫性侵女病患的事件,

事情一鬧開都會引來許多鄉民群起包圍加害者的住所,想幫受害者討公道,

雖然這些行為是違法的,但如果法律能確實的還給受害者公道,私刑正義的聲浪還會這樣水漲船高嗎?

與其宣導私刑正義是違法的,不如先從法官再教育、以及法律的公平公正性開始做起吧,

成天嚷嚷著犯罪者也是有人權的,要給他們機會,那誰來給受害者機會?誰來給受害者的家屬機會?

私刑正義會興起,你認為最大的原因是在哪裡呢?


作者: Chija2695    時間: 2019-2-22 05:10 PM

這表示現在的惡已經讓人民積壓的無法忍受了~
法律說是保護人民但是真的受保護的卻是那些為惡的人~
根本就是貪官奸商為自己設的保護障~
本該保護人民的卻是保護為惡之人~
那還需要法律何用~
作者: icemagic32    時間: 2019-2-22 06:24 PM

本帖最後由 icemagic32 於 2019-2-22 06:29 PM 編輯

      就像中世紀的十字教,除了光明面的教眾之外,陰影面的裁判所也存在著,也就所謂的必要之惡,不過題外話,宗教本質就是精神寄託,而不是精神控制,以宗教之名曲解蠱惑人心、為己牟利、作惡的人必須死
      法律就是保護懂得法律漏洞的東西,不懂就等著被欺壓
      法律嚴格的地方相對的治安也好,看看新加坡作對比,台灣整個就輸了
      再來就是道德,只要在公共場合像是公園、河堤之類走走,就會發現嚴重的惡意的隨意丟棄垃圾,更別提工廠的重汙染廢水
     人權團體?,那個比狗屎還臭的組織,反正死的人不是自己和親朋好友的話,對他們來說就是新聞或是笑話而已
     結論,漢摩拉比法典,才是法律真正需要的核心指標,罪證確鑿的人不應該被稱為人,禽獸是不需要保障的
     烏托邦永遠只是個妄想



補充內容 (2019-2-23 03:21 PM):
另外6、7、8樓說的也是
我在上面忘了說,我不認為私刑是正義,因為這不合現有制定好的法律
法律就是規則,不按照規則來本身也是觸法

補充內容 (2019-2-23 03:23 PM):
但是法是人訂的,人訂的就是有所缺漏
盡快完善法律這個遊戲規則才是好的方向
作者: a33109926    時間: 2019-2-22 07:54 PM

本帖最後由 a33109926 於 2019-2-22 08:05 PM 編輯

現在法律就是廢就是爛
天天都在那邊喊人權有教化可能
天天都在幫犯罪者聲援
殺了人判無期?真的有無期嗎,表現良好假釋只要關10年就能出來了啦!!!
那些酒駕撞死人的渣仔也該被私刑正義一下啦!!!
道個歉誰不會啊? 裝哭誰不會啊? 有精神疾病?心智解離?被魔神仔控制?
有思覺失調症那又怎樣?有精神病史就無敵?

該死就是該死,別跟我扯免死,是人都知道要丟垃圾,人類中的垃圾也該是如此!!!
還有那些假清高的律師,根本就是共犯!!!1直在幫殺人犯鑽漏洞是怎樣?良心被狗吃了嗎?整天只想著錢1直幫殺人犯辯護,下地獄啦!!



作者: goodbyemy    時間: 2019-2-22 09:04 PM

犯罪者沒有得到相當程度的懲罰
人民對法律失去了信心,所以私刑正義才慢慢崛起
作者: nomad231    時間: 2019-2-22 11:08 PM

當然是教育
其他選項也凸顯了這點
因為那些都只是選擇野蠻恣意衝動的藉口
那些事件固然讓人氣憤
但私刑並不比那些事件高尚
只是同類之間的強弱欺凌
更搆不到正義的邊

作者: NinaZRdl    時間: 2019-2-23 01:30 AM

1和2
簡單地說,就是有必要
假設有一個完美的法律系統,所有的犯罪者都能得到他們應有的懲罰,而所有普通人都能接受這個懲罰,懲罰的程度不多不少
那就不會有私刑,因為沒必要
當然大家都知道,人想出來的系統是不會完美的,所以基本上大家都有一點容忍度。有些時候法律力量不足的,大多數人也都能原諒。沒有足夠的憤怒和人數是不能私刑的
就算這樣私刑還是發生的話,只能說明法律實在太無能,也就是2
1是表象,要是一個法官恐龍還可能是他的問題,要是幾乎所有的法官都在恐龍,那一定不是法官而是整個系統的問題了
至於人權團體,我覺得和他們關係不大。就算他們再怎麼叫囂,也很難對法律(也就是一個國家最死板的系統)產生多少影響。要說的話,一些外國的外交譴責的影響還大一點呢
公民道德教育?你和犯罪者說什麼道德教育呢
私刑的產生前提之一就是大多數公民的道德觀無法接受這個犯罪者的行為,如果是一個值得同情的犯罪者一般不會受到私刑,受到私刑的都是公民一般道德觀認為的人渣

補充內容 (2019-5-1 03:18 AM):
的確是改變道德標準就能改變私刑對象,但是道德不是由法律而是由教育決定的。百姓希望法律按照道德懲罰而法律做不到,才會出現私刑
作者: hhf05    時間: 2019-2-23 01:36 AM

本帖最後由 hhf05 於 2019-2-23 02:44 AM 編輯

覺得1~3都是,不過1的話還要在包括法律本身,因為有時候出在法官身上,明顯合乎重判的標準,但法官因各種原因最終決定輕判,無論是牽扯到財團、政治還是團體都有可能是偏向判決的誘因。但也有問題是出在法律本身,也就是法律明顯不合理,立院失職視而不見,所以以現有的法律規定去判最重的判決,還是依然太過於輕,後者通常是出現在利益型犯罪或缺乏同理心的傷害事件上,像是詐騙、黑心食品、豆腐渣工程、酒駕、家暴、霸凌等事件上,可能問題出在法官,也可能問題出在法律,嚴重可能會毀人一生,甚至導致死亡,就是相對於造成的傷害而言,判決與傷害明顯不成正比。

詐騙,規模越大,影響越大,單一對象詐騙金額越高,單一對象造成的傷害與影響也越大,利用威脅、利誘、同情心、信任、知識不足等誘因來進行詐騙,最後騙光他人積蓄甚至是背下龐大的債務,進而導致他人想不開自殺,那以現有法律而言,判在重也都還是太輕了。

黑心食品,有時判的重要被關數十年,有時判的輕罰罰錢,有時候甚至是直接判無罪,通常的輕判話術都是,無法證明是否會因此導致實質性的傷害,確實如此,往好點的方向來看,就只是吃到有點噁心的食物。但若因黑心食品導致洗腎、癌症、或其他慢性疾病,只要不造成立即性的死亡,根本就無法直接證明疾病與黑心食品是否有關。但偏偏黑心食品的特殊性,通路越大,影響越廣,需求性越高,受害者就越多,東西越毒,銷售時間越長,單次的食用量越多、食用頻率越短、總食用量越多等變因,對於最終得到疾病的機率也可能就越高,但若是因黑心食品而造成龐大數量的癌症、洗腎等慢性疾病,這些可能會造成大量並且長期醫療資源的耗損,並且可能造成大量人數的壽命縮減,和造成長期的病痛。這些若以最壞的情況來看,後果是有可能比小規模的屠殺更嚴重,無論對比罰金與醫療資源,還是入獄的時間,對比縮減的壽命,嚴重點來看,判決與後果,不管判在重可能都是無法相比的。但偏偏無法證明疾病是否是因此黑心食品所造成的,所以無法追述疾病的誘因,卻有可能是大規模疾病的誘因,可能造成的影響巨大,若不把所有大規模的黑心食品判的重一點,那這是會造成社會的恐慌與不安的。

上述各種行為,因規模等變因,嚴重性都可大可小,更不用說一堆明顯是預謀犯案的情殺或是其他駭人聽聞的案件,若以單一個案的輕判,影響可能還不大,但若是長期並且數量很多的不合理判決,不管是出在制定法律的人身上,還是出在判決法律的人身上,又或是辦案的人身上,只要是最終的解果有問題,只會有兩個結果,一是人們對於法律的不公產生不滿,進而失去性任。下個階段可能會在無力之下找尋解決的辦法,若是辦案不利,也許還能自行找尋證據,但若是判決的結果有問題,那最後若不是產生遊行或暴動,那就是產生私刑文化。而會這麼快的產生,我覺得各種案件是起因,然後一些像是廢死團體,那怕他們是少數人,但因為他們的團結與造勢,一開始也造成了不小的影響力,但當社會開始反彈時,他們造勢起的多數假象,也慢慢的開始消散,反而變成了一種,加速社會反彈的催化劑。

推行新思維本身是沒有錯的,或許採取溫和手段,有規劃性的設想與評估,與有階段性的一步一步推動,是有可能被人接受的。但是不根據現實、現況與環境來做調整,單方面強勢的要求別人接受自己的思想與理想。沒有任何實質性的規劃,也缺乏理性的支持,一切停留在口頭口號階段,又怎麼可能說服他人接受自己的理想。這就像要找人投資,卻連最基本的企劃書都沒有,什麼都沒有準備,資料也沒收集,卻要人投資自己,這只會讓人覺得是玩半套,說說而已,又有多少人會相信他們,願意把自己的錢投資在他們身上呢?這裡的錢就好比是自己或家人的安全,社會的安定與治安等等的。

基本上以現在的教育普及率來說,若法公正又公平,會先選擇相信法律是必然的,就算有一律報復性思維的人,必定也是少數人。所以,若是普遍都對於法律開始產生不幸任的時候,那就代表制定與運用法律的人該檢討了,到底是出在法律法條身上,還是運有法律的人有問題。無論是立委、法官、律師、檢察官或是其他可能影響判決的對象,當他人將命運交到你的身上,而你又有相對應的職責時,不慎重的對待,那就是失職,有愧於他人對你的信任。







作者: styleproud    時間: 2019-2-24 03:16 PM

說真的  私刑正義會崛起就代表判決無法讓人信服才會出現的
作者: mongo0412    時間: 2019-2-25 10:42 PM

犯重案會因為什麼公約和可教化判決讓人無法接受(殺人或連續酒駕)
犯輕案最多也是判個幾年出來也沒在怕(詐騙)
作者: .小路.    時間: 2019-2-27 05:32 PM

犯的過錯與最後付出的代價不平等,

這種例子多了就會越多人覺得傷害他人也沒啥大不了,然後社會就亂啦,

最該負責的就是那些恐龍和狗米田共團體了。
作者: azraelxxxx    時間: 2019-2-28 12:58 AM

法律漏洞太多
看到那些爛人囂張令人反感
作者: steven740106    時間: 2019-2-28 11:05 AM

當然是對司法的不信任,恐龍法官雖然少數,但對觀感的殺傷力太大了。還有刑度太輕也是。
作者: moodydeer    時間: 2019-3-1 09:05 PM

現在的恐龍法官太多
大家都有悔意都輕判
誰來從被害者的角度思考?
法官都維護加害人
當然大家看了都不爽
作者: 敏傑鍋子    時間: 2019-3-2 02:43 AM

因為法律的判決讓很多人無法信服
很多因為可教化或是人權等等因素就輕判or緩刑了
但卻沒想過被害者

作者: derek980011    時間: 2019-3-2 08:25 PM

那也是因為台灣的法律無法給人民一個滿意的判決,所以這種情況才會越來越嚴重。
作者: wolo    時間: 2019-3-27 04:32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david058    時間: 2019-3-27 11:42 PM

法官如果真的願意承擔責任
還需要私刑正義嗎?
作者: weipc    時間: 2019-3-27 11:56 PM

公權力.執行力.法律.....
這些都多都符合人民需求跟期待
作者: 武喵亦翔    時間: 2019-3-28 03:45 PM

感謝分享
社會大學只教會我幾件事情,這個世界上有特權,法律不是保護我們這接階層的人,確實是金字塔甚至M型社會而且從你從小接觸開始的一切都有差別待遇,不只社會連各國各種族之間都有差異,這個世界絕對是不公平的而且是黑暗的,當有一天你想不開不在忍受不在默默承受這一切的不公正不公平對待時,你只能抱持犧牲一切信念去處以私刑,你真的做好覺悟了?
作者: Chiku_RunRun    時間: 2019-3-31 03:08 PM

法官不把人命當一回事,

會有私刑正義就代表人民在抗議,要掌權者重視人民百姓的性命啊,

要不然是把守法的人當什麼?草芥嗎?
作者: stage779    時間: 2019-4-2 01:05 AM

當然是法官的判決沒辦法滿足人民的期待 太多恐龍法官 只有嫌犯有人權 從來沒考慮過受害家人感受
作者: swfily    時間: 2019-4-6 05:48 PM

我選 3,4,5

個人認為"私刑正義"最主要的成因在於: 老百姓認為自己可以當法官了! 覺得自己比法官更公正了!

如果把一個普通人硬逼著給他許多知識技能, 社會概念等等菁英教育都灌滿到他身上
他還會支持私刑正義嗎?
不敢說恐龍法官不存在, 但是法官是社會的菁英份子了吧, 如果許多法官都做出類似的判決
是這些法官都頭殼壞去了? 還是他們看到人們沒看到的部份?

受害者本人與家屬的傷痛是確實存在的, 但面對死者, 要怎麼"討公道"才能讓人滿意?
還是說幾千年前的"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才是現代法律的明燈?
如果這種漏洞百出問題一堆的思想是對的, 那麼這幾百年的文明與社會互助的觀念就成了一場笑話

有的人犯了錯, 悔悟了, 願意用一輩子去償還並取得受害人或其家屬的諒解
有的人犯了錯, 演一場超逼真的戲, 把眾人都騙過了, 出獄後再犯
哪一種人多? 我不知道
要為了第二種人的存在就讓所有的第一種人都沒有生存的機會嗎? 我不認為這是個好主意

殺了第一個人就沒有回頭路了, 所以在被抓到以前就盡可能的殺吧
在生命消逝前盡可能的享樂吧, 或者報復這個世界吧, 反正自己也才一條命, 殺了越多人就越夠本
面對這種心態的犯人, 要怎樣討公道才能讓所有的受害人滿意?
真正的犯人是"這個加害人" 還是"製造出加害人的社會環境/家庭環境"?

所以回歸到主題
如果不知道"法官的專業" 不了解判決的前因後果就批評法官的判決, 個人認為是有失偏頗的
外行領導內行, 是普遍的台灣通病
日劇HERO裡, 主角要判決每一個案子都要考慮加害者的背景與動機, 最感人的部分不就在此嗎?
法律是人創造的, 審判依然得靠人來做, 人不是完美的, 要怎樣才能達到一個完美的社會呢?
所以個人認為"私刑正義"是因為群眾不能理解法官判刑的角度, 多數群眾也沒有成為法官的本事
然後認為自己可以當法官了, 所造成的結果

至於恐龍法官存在否? 廢死要不要支持? 這已離題太多, 且其他主題也有相關討論, 在此不贅述
作者: e86137    時間: 2020-4-22 08:14 PM

覺得第一點跟第二點是差不多意思的

所以我也就只投第一跟第二
作者: Dragonhualin    時間: 2020-4-23 03:44 AM

治亂世用重典。法律有時候的確不能起到阻嚇作用,每十年左右就應當修改一下。
作者: 風之戰使    時間: 2020-4-29 12:48 PM

現在私刑是正義的人也不少,因為太多走正常管道無法申張所會發難
作者: cici23    時間: 2020-4-29 07:47 PM

法官根本就是恐龍,無法展現人民的期待,很多警察苦心抓回來的罪犯就這樣給他釋放了...
作者: john740305    時間: 2020-4-29 08:37 PM

一種米養百樣人,法官也是人,故判決也因人而異,我覺得法律有可能要改!
作者: atfield17    時間: 2020-4-29 09:06 PM

可教化可教化可教化,就是這三字讓人無法相信法官
如果今天發生對象是法官家屬
不知還否會判可教化??
作者: yesyes789    時間: 2020-5-1 10:09 PM

法律能制裁的範圍有限

加上恐龍法官的離譜判決

讓人民的憤怒無法平息才會有私刑正義的案例出現
作者: zkopo    時間: 2020-5-2 06:49 PM

台灣法官對重大刑案的判決一直都很有爭議,才會演變成這種狀況,台灣的法官真的要好好的檢討,制度也可以改變,讓那些不適任的法官可以提前退場,不要讓他們一直消磨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作者: style0915    時間: 2020-10-2 11:01 PM

恐龍法官導致這樣的  有些事情私刑可能還比較快  不盛行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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